地铁冲门代价高,性功能鉴定获更多保障发表时间:2024-04-07 09:43 近日某铁路运输法院审结了一起地铁站台抢跑撞人健康权纠纷案。张某、赵某两人同时在地铁站抢跑冲门意外相撞致赵某摔倒,最终,张某被判赔偿赵某各项损失总计229657.66元。 法院介绍,某日上班早高峰,张某与赵某各自从某地铁1号线下车,打算换乘不远处同站台的2号线。此时,2号线的关门警示灯已经开始闪烁,提示车门即将关闭。见此情形,两人都开始奔跑,试图在车厢门关闭之前进入车厢内。 在车门前,两人身体发生了猛烈碰撞,导致赵某站立不稳摔倒在地。 经医生诊断,赵某颅脑损伤,骨盆骨折,股骨颈骨折。自受伤后,赵某也感觉自己性功能大受影响。 不久后,赵某诉至法院,审理中,赵某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如下:1.对赵某性功能进行评定;2.赵某性功能损伤与本起意外碰撞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3.赵某因本次事故所致性功能损伤的伤残等级等进行相关鉴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选定鉴定机构,法院依法委托南京金陵中西医结合医院司法鉴定所对赵某的阴茎勃起功能、伤残程度(等级)、因果关系进行了鉴定。 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赵某阴茎勃起功能检验结果符合“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评定为九级伤残。被鉴定人赵某外伤与“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参与度 56-95%。 赵某请求判决张某赔偿医疗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443763.65元,并要求地铁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对此,被告张某辩称,赵某的摔倒与自己无关,不同意全部诉讼请求,地铁公司辩称,已对赵某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不同意全部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与赵某违反《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同时在地铁站台奔跑抢门,因发生身体接触导致赵某摔倒受伤,双方对此均有过错,因此,结合本案情况,法院认定对于赵某受到的损害,张某、赵某应分别承担50%的责任。 被告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故对于原告要求被告地铁公司承担补充责任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张某赔偿赵某各项损失总计229657.66元。 法院表示,本案中的关键证据除了地铁公司提供的现场监控视频外,司法鉴定意见书(性功能鉴定)也为公平合理界定双方过错和责任提供了事实依据,更好得维护了被侵害人的利益。 在此,笔者劝大家,宁等一列车、不抢一扇门,千万别再地铁冲门了。 |